序
銀行經過數百年之發展及演變,已成為世界各國經濟活動中資金匯集及資金分配之主要機構。銀行從早期單純從事貨幣兌換、存款業務及授信業務,扮演金融中介之角色與提供企業資金調度之管道,至今更開展投資、代理、保管、出租保管箱、財務顧問、財富管理、衍生性金融商品及國際金融等各種業務,具有信用中介、支付中介、金融服務、信用創造和調節經濟等功能,而成為國家經濟發展之重要基礎。
雖然銀行法之條文不多,但因其法律規範與經濟發展環環相扣,規範內容博大精深,具有綜合性、專業性、技術性、交錯性及國際性之特徵,必須具備豐富之實務經驗及高度政策思維之能力,始能窺其全貌,若欲完成一本具有深度及廣度之書籍,誠屬不易。筆者希冀結合過去之實務歷練、金融監理經驗及學術訓練,戮力撰寫質量俱豐之教材,以饗讀者。
本書共分七章,除介紹銀行之種類、設立、股東及負責人之規範外,尚論述銀行之業務規範及財務規範。另外,亦整理分析外國銀行之監理、行政監督、金融檢查及問題銀行之退場機制,以建構銀行法之基本體系,期能推動我國銀行法制之發展及改革。
本書之付梓,誠應感謝新學林出版公司長期之包容,並提供超高水準之專業編校服務,筆者銘感五內。本書若有綿薄價值,全蒙各界先進之智慧結晶所致;若有思慮未盡之處,應歸筆者之失,尚祈諸位賢達惠予匡教。
王志誠
謹識於2014年8月12日